「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网络运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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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网络运营者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法律分析:2019年8月22日,《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4号,以下简称《规定》)公布,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个人信息进行规范。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全生命周期提出更为严格审慎的规范原则,并落实在具体规则中。 明确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转移行为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 二是进一步明确儿童及其监护人针对儿童个人信息享有的各项权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中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中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网络运营者制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业规范、行为准则等,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根据《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目的、范围。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范围使用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中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法律分析: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存储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超过实现其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期限。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加密等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网络运营者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目的、范围。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范围使用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网络运营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经过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法律依据:《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第五条 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年龄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体系正在形成,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个人信息如若遭不法者利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需要立法给予保护。 从全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总体形势来看,儿童逐步成为隐私泄露和身份盗窃的高危人群。在美国,每年有130万儿童信息被盗用,是成年人的51倍,近年来,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也纷纷出台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专门规定,美国也曾讨论修订《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总体来看,各国儿童数据保护呈加严趋势。从我国实践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不满18周岁网民数量高达1.69亿,但普遍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其中11岁以下的儿童对隐私设置的了解较少,11至16岁儿童中仅26%的儿童采取网上隐私保护措施。儿童作为特殊主体,一方面由于其心智尚不成熟,对其个人信息的价值及被违法收集、使用的后果缺乏清晰的认知,另一方面,由于儿童本身的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难以主动核对其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一旦信息泄露后也更加容易成为非法侵害的重灾区。因此需要网络运营者采取更加具体、更加有力的措施对其进行专门保护。拓展资料: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已满八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除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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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年龄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体系正在形成,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个人信息如若遭不法者利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需要立法给予保护。 从全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总体形势来看,儿童逐步成为隐私泄露和身份盗窃的高危人群。在美国,每年有130万儿童信息被盗用,是成年人的51倍,近年来,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也纷纷出台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专门规定,美国也曾讨论修订《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总体来看,各国儿童数据保护呈加严趋势。从我国实践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不满18周岁网民数量高达1.69亿,但普遍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其中11岁以下的儿童对隐私设置的了解较少,11至16岁儿童中仅26%的儿童采取网上隐私保护措施。儿童作为特殊主体,一方面由于其心智尚不成熟,对其个人信息的价值及被违法收集、使用的后果缺乏清晰的认知,另一方面,由于儿童本身的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难以主动核对其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一旦信息泄露后也更加容易成为非法侵害的重灾区。因此需要网络运营者采取更加具体、更加有力的措施对其进行专门保护。拓展资料: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已满八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除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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